34岁罗姓男子,今年6月带女友到北市知名的薇阁旅馆参加杂交派对,现场共三男三女,罗男先与女友做爱后,女友因疲累躺在床上睡着,但罗男兴致勃勃,又带另名女子同床激战。
女友疑被「震醒」惊见爱人正在「爱别人」,醋劲大发离去并控告罗男强姦,检方查明真相后,昨予不起诉。
罗男女友现年二十多岁,长相清秀,她报案指控,与罗男去年初在网路上认识,今年六月三十日凌晨一时许,罗男带她到台北市信义路太和殿麻辣火锅,与他的几个朋友饮宴,酒后相约到中山区薇阁旅馆林森店开房间搞轰趴。罗男另找在茶艺馆任职的方姓女子到场,现场总共三男三女。
被害人宣称酒过三巡后,罗男将她硬压在床上强姦并逼口交,她等罗男酒醉熟睡后才逃出薇阁报警,被害人并强调跟罗男不是情侣,双方先前从未发生性关係。但罗男到案后说词却与被害人南辕北辙,且直呼:「没面子!」
罗男供称与女友交往近两年,期间多次做爱,女友会翻脸告他,应该是当天他与女友做爱后,女友疲累睡着,他又找方姓女子同床做爱,女友醒来转头看到他跟别人激战,吃醋大发雷霆才告他。
方姓女子向警方表示,罗男与女友根本是小俩口,大伙到薇阁后仍有喝酒,过程中女方一直靠在罗男身上,之后她在房间另一侧隔间玩乐时,还看得到罗男跟女友正在做爱。
当下女方都没呼救,不可能是强姦,并指自己跟罗男做爱被女方看到后,女方大骂:「你们会后悔的!」随后就生气走人。
检警为釐清被害人说词真假,查扣女方在案发前写给罗男的电子邮件,发现被害人曾向罗男提及「感谢你过来看我。
刚好我那天生理期还没结束,又近半年没跟你亲密,所以下体疼痛,不好意思,让你扫兴。」检方从「亲密」、「下体疼痛」等暧昧用语,认为罗男说词不假,双方应是有性关係的情侣。
检方另发现,被害人坚称遭罗男强姦时有挣扎反抗,她逃离薇阁就报案并验伤,但医院报告却显示,她除了外阴部红肿、处女膜有陈旧撕裂伤外,全身均无任何外伤。而事发当晚,现场三对男女除了罗男的女友,其他人都大搞玩脱衣游戏或杂交。
检方综合现场情况、验伤证据、证人证物,都无法证明罗男强姦女友,认定罗男是不顾同床女友在睡觉,大胆跟别人做爱,才惹上官司,因此将他不起诉。